人才强企 | 中天获授江苏省重点民营企业人才改革示范基地
2021-04-01

- 江苏省人社系统人才工作座谈会 -


3月30日,江苏省人社系统人才工作座谈会在南京召开。会上为“G42+”重点民营企业人才人事综合改革示范基地(以下简称“G42+改革示范基地”)单位进行了授牌,中天科技集团成为首批12家示范企业,人力资源部总经理钱蒋锋出席授牌仪式。


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朱从明在会上指出,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,是“十四五”规划开局之年。开局事关全局,起势关乎后势,要深入推进“G42+”民营企业人才人事综合改革,打造服务民营企业强引擎。


“G42+改革示范基地”主要支持政策

1.建立政企双向贯通机制


各级人社部门将示范基地作为发文对象,凡制定涉及民营企业、人员政策文件,文件直接抄送。制定涉企政策时,重点听取示范基地意见,专门为示范基地组织开展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并指导实施。召开综合性及涉企专门会议时,邀请示范基地参加。各级人社部门安排服务专员,为示范基地提供“一对一”的服务,示范基地日常诉求通过服务专员直接反映。

2.授权开展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自主评审

授权符合条件的示范基地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,自主评审企业内部技术人才主系列高级职称,辅系列高级职称可由具备相应职称评审权的其他示范基地进行评审。允许示范基地在不低于省定标准基础上,突出品德、能力、业绩导向,建立符合技术人才评价改革方向和企业实际需求的职称评价标准,把技术人才的专业性、创新性和履责绩效、创新成果、实际贡献作为重要评价内容。

3.授权开展技能人才技能等级自主评价

将示范基地纳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目录,支持其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。允许示范基地自主确定评价范围,对《国家职业分类大典》未列入但企业实际存在的技能岗位,可按照相邻相近原则对应相关职业(工种)进行技能等级认定。对示范基地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职业,及时指导其编制行业企业评价规范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,条件成熟的,优先推荐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立项。

4.授权开展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

允许示范基地探索开展国际职业资格与职称、职业技能等级比照认定工作,对其技术技能人才取得的国际职业资格,经专家论证、业内评估,符合相应职称比照认定条件的,优先纳入省国(境)外职业资格职称比照认定目录,直接认定相应系列(专业)中、初级职称,或直接申报相应系列(专业)高级职称。

5.优先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

将示范基地纳入推荐面向全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单位目录,支持其开发特色鲜明的培训项目,线上线下开展各类企业职工技能培训,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。

6.优先支持提供人才服务

将示范基地纳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目录,支持其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。允许示范基地自主确定评价范围,对《国家职业分类大典》未列入但企业实际存在的技能岗位,可按照相邻相近原则对应相关职业(工种)进行技能等级认定。对示范基地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职业,及时指导其编制行业企业评价规范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,条件成熟的,优先推荐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立项。

7.优先支持列入人才计划(项目)

示范基地申报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、中华技能大奖、全国技术能手、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、江苏技能大奖、企业首席技师等国家和省人才计划(项目),实行计划单列,不受所在设区市或县(市、区)申报名额限制,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。示范基地申报建设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、省示范博士后工作站、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、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、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、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、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、世界技能大赛实训基地等各类人才载体平台,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,符合条件的应建尽建。

授予“G42+改革示范基地”是对中天人才建设的认可,中天将以人才资源作为创新创业的核心要素,激励创新人才大胆探索、攻坚克难;建立行之有效的人才培育机制,锻造一支充满活力的人才梯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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